问题 | 诉讼离婚应该准备哪些手续和证件?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时可以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诉讼办离婚手续需要的材料包括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和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法律分析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时,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诉讼办离婚手续需要的材料有: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拓展延伸 办理离婚手续的步骤和注意事项 办理离婚手续是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方式,对于离婚双方来说,需要了解办理离婚手续的具体步骤和注意事项。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双方要求离婚的,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因此,离婚双方需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在办理离婚手续的过程中,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相关证件,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并签名。同时,需要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应当明确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财产分割等事项。 办理离婚手续的注意事项包括:双方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不得代理;离婚协议应当明确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财产分割等事项,如不明确或者有纠纷,可能会影响离婚手续的办理;离婚后,双方应该积极履行协议,如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 总之,办理离婚手续需要遵循相关规定,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并提交相关证件和申请书。同时,离婚协议应当明确相关事项,避免后续纠纷。 结语 另外,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双方当事人亲自到法院办理,如果无法亲自到法院,可以委托律师代为办理。最后,人民法院调解离婚时,如果双方达成协议,法院将出具调解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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