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作单位一年一签是合法的吗 |
释义 | 公司签劳动合同一年一签不违法。只要劳动者未提出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企业每年与劳动者签订一次劳动合同,是合法的。签订多长时间的劳动合同,这个双方是可以自行协商的。 一、劳动合同有半年的吗 劳动合同几年一签或者一签是几年,法律并无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即可。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与劳动者签订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可以选择订立五年期限的劳动合同。但是,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签订第三次劳动合同时,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未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范签订劳动合同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也会承担很多法律风险,例如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 1、《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未签劳动合同能引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成立。《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对企业是不利的。 3、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辞职需提前30日通知企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辞职可能会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未签合劳动同,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关系,不用承担赔偿责任。这样一来企业对劳动者的约束力就变弱了。 5、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为由辞退职工。《劳动法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签了合同约定了试用期,企业就能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随时辞退职工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未签劳动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的问题,辞退职工就必须给付经济补偿金。 6、未签劳动合同依然不能免除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保费的义务。法律规定只要劳动关系存在,企业就应履行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义务。若不履行,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综上所述,实践中出现很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这种行为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劳动合同法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有很多,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需赔双倍工资。因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签订劳动合同,有利于企业规避法律风险,也有利于保障职工的权益。 三、单位拒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怎么办 建议先签下有期限的劳动合同,然后再要求改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根据劳动法第二十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双方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并以原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由于公司不愿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劳动者又不愿意失去工作,故建议劳动者先签下有期限的劳动合同,这样就掌握了单位同意续签合同的证据,然后再提出改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不同意变更,劳动者可以在签下合同后的1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提出申请,要求撤销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改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仲裁委会支持劳动者的主张的。退一步讲,即使劳动者不诉请变更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不影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为依据上述规定,劳动者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已经成为事实上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若发生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或法院会按照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来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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