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了损失,那么违约方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并进行赔偿。但是法律并不是无条件地支持违约方进行追偿的,一些情况下,违约方的追偿受到了法律的限制。 1. 故意约定违约金不得追究除外:在合同中双方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数额,当一方违约时,需要按照约定的违约金进行赔偿。但是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违约方不得追究超过违约金数额的损失”,那么违约方只能获得违约金数额的赔偿,无法再要求额外的赔偿。 2. 违约方追偿的金额不得超过损失数额:如果违约方确实受到了损失,那么他可以向违约方进行追偿。但是追偿的金额不得超过自己受到的损失数额,不能够超过自己的实际损失范围。 3. 违约方不能以追偿为由履行违约:如果一方已经违约,对于未履行的义务,不能以追偿的方式来要求履行。因为只有在履行之后,才能决定是否存在违约,以及违约程度。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了违约方的追偿应当遵循的原则和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