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需要受托人的身份证吗 |
释义 | 办理委托书公证委托人必须到场。如果委托人不需到场的话,该委托行为是否委托人真实意思表示则无法审查了。也就是说在甲不知道的情况下,乙到公证处说甲委托乙将甲的房产卖掉,该委托行为是无效的,必须甲带上本人身份证和其他证明材料,亲自到公证处,在公证员的面前亲自在委托书上签名按指印才符合公证程序。 办理委托书公证时,受托人不一定需要到场,但是一般情况下要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个人信息,以方便受托人持公证书办理委托事项时相关单位核实受托人身份。 一、委托合同有什么特征 其特征有: 1、委托合同是典型的劳务合同; 2、受托人以委托人的费用办理委托事务; 3、委托合同具有人身性质,以当事人之间相互信任为前提; 4、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 5、委托合同是诺成的、双务的合同。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合同。 二、公证书委托人怎么撤销 要想撤销正常的公证委托书,委托人只能收回公证过的委托书,消除受托人的权利外观,别无他法。若没有从受托人处收回公证过的委托书,第三人就有理由认为受托人根据委托书承载的事项办理相关事宜具有法律效力。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公证活动相关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二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起诉请求变更、撤销公证书或者确认公证书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告知其依照法律规定可以向出具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 2、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另外,要想撤销正常的公证委托书,委托人只能收回公证过的委托书,消除受托人的权利外观,别无他法。若没有从受托人处收回公证过的委托书,第三人就有理由认为受托人根据委托书承载的事项办理相关事宜具有法律效力。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