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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医疗事故的判定原则
释义
    医疗事故鉴定机构的任务是综合分析医疗过失对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的作用以及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以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可以分为四种: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轻微责任。医疗事故鉴定书中的“主要责任”、“次要责任”或“轻微责任”是对事故原因力的认定,而医疗行政部门对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分则是以原因力作为主要依据。
    法律分析
    每当医疗事故发生时,就会涉及到医疗事故责任程度划分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就派上用场,其任务是综合分析医疗过失对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的作用以及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以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
    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可以分为以下四种:
    1. 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在这种情况下,患者可以获得全部的赔偿。
    2. 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在这种情况下,患者可以获得60%至90%的赔偿。
    3. 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在这种情况下,患者可以获得20%至40%的赔偿。
    4. 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在这种情况下,患者可以获得不超过10%的赔偿。
    在实践中,还可能存在同等责任的情况,即医患双方各负担50%的责任。医疗事故鉴定书中的“主要责任”、“次要责任”或“轻微责任”,是对事故原因力的认定。不过,医疗行政部门对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分看来是以原因力作为主要依据,因此这些责任程度的划分只是行政处分的表述方式。
    结语
    医疗事故责任程度划分是医疗事故鉴定机构的职责,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可以分为四种: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轻微责任。医疗事故鉴定书中的责任程度划分只是行政处分的表述方式,医疗行政部门对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分以原因力作为主要依据。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四)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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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12:5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