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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医疗鉴定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释义
    1、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利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听证鉴定申请。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2、卫生行政部门十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审查。
    3、四十五日内作出医疗鉴定报告。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可以向双方当事人调查取证。
    一、怎样进行医疗鉴定的因果关系分析
    正如所有侵权责任的认定中,因果关系都作为必备要件一样,医疗过失行为(医疗过错)与患者人身损害的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也是构成医疗损害的核心必备要件。有因果关系,则属于医疗损害责任。而无论鉴定的是医疗事故还是医疗损害责任(以下统称医疗损害),对因果关系要件的认定方法和内容基本相同。
    1、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因果关系,与其他因素的参与不矛盾,医疗损害的因果关系,有一因一果、多因一果的不同情况。
    (1)一因一果,是指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结果的原因只有医疗过错行为一个原因。这种因果关系形式较为容易认定。
    (2)多因一果,这是大多数医疗损害因果关系的常见状态。
    2、医疗鉴定的因果关系多是法律因果关系
    判定医疗损害的因果关系,如果能够确定事实因果关系自然更好,但是鉴定中不要求脱离医学科学发展和当前人类认知水平的现状,去追求确定其本质的必然联系,给出绝对准确、可观的事实因果关系.同时也不能因为现实中有医疗过错、又有人身损害事实,就一概认定二者必定有因果关系。同样医疗过错行为能导致同样损害结果的时候,即须判定存在因果关系.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专家鉴定组应当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作出鉴定结论,并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鉴定结论以专家鉴定组成员的过半数通过。鉴定过程应当如实记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2)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
    (3)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4)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5)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6)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7)医疗事故等级;
    (8)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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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2: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