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前财产是指结婚登记前取得的个人合法财产,即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包括工资、储蓄、赠与和遗产、不动产等,无论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有形还是无形,只要是合法取得的,都受法律保护;而婚前财产是指,结婚登记后男女双方的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全部合法收入,包括不完全等同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也包括婚后个人财产的一部分。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区分婚前和婚后财产,要视情况而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