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回迁安置房要缴纳营业税吗 |
释义 | 不到五年的拆迁住宅需要支付营业税。 (1)营业税,法定税率为5%。 1、个人购买不足5年的住宅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的个人购买超过5年(包括5年)的非普通住宅对外销售的,根据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宅的价格差额征收营业税的个人购买超过5年(包括5年)的普通住宅对外销售的,免除营业税。 2、通过拆迁安置取得的住房,以拆迁安置协议签订时间作为其购买房屋的时间。 (二)按营业税税额的7%缴纳城建税.3%缴纳教育费附加.2%缴纳地方教育附加。 (3)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普通住房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所得1%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非普通住房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所得 1、5%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达到5年以上,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免除个人所得税。 (四)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一.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1、契税:房款的 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 2、交易费:3元平方米; 3、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 4、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按各区具体规定,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二.卖房人应缴纳税费 1、交易费:3元平方米; 2、营业税:差价* 5、5%(房产证未满5年的); 3、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七条,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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