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简易程序一般在三个月内审结。如果诉讼请求明确,双方争议不大,双方可以联系,可以适用简单程序,通常在立案后三个月内结束,不适用延长。案件复杂的,需要公告送达法律文件的,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普通程序一般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需要延长的,报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但在实践中,用简单程序审理离婚诉讼纠纷是非常罕见的,因为简单程序只适用于这些争议不大、诉讼权利义务明确的案件。法院决定使用简单程序还是普通程序。如果争议不大,权利义务非常明确,双方可以直接同意离婚,没有必要提起离婚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