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在哪里预约登记 |
释义 | 离婚需在民政局办理登记,法定条件包括:1. 重婚或与他人同居;2. 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 无改变赌博、吸毒等不良习惯;4. 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5. 夫妻关系破裂的其他情形。如果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则应准予离婚。若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的人身权利或财产权益造成严重损害,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按特殊程序变更监护关系。 法律分析 离婚在民政局预约登记。离婚的法定条件: 1、重婚或者配偶与别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赌博、吸毒等坏习惯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以上的; 5、夫妻关系破裂的其他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有虐待、遗弃等严重损害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人身权利或者财产权益的行为,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按照特殊程序变更监护关系。 拓展延伸 离婚登记的办理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双方需要前往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如民政局或婚姻登记处,填写离婚登记申请表。接下来,双方需要提供相关的身份证明、结婚证、户口本等材料,以便核实身份和婚姻关系。然后,登记机关将安排双方进行面谈,了解离婚的真实意愿,并核对相关信息。最后,经过审核无误后,登记机关将发放离婚证书,正式确认离婚事项。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双方需注意准备齐全的材料,并按照登记机关的要求进行操作,以确保顺利完成离婚登记手续。 结语 离婚登记的法定条件包括:重婚或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赌博吸毒等坏习惯、分居两年以上、夫妻关系破裂等情形。一方失踪且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予离婚。对于配偶虐待遗弃等严重损害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权益的行为,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进行特殊程序变更监护关系。离婚登记的办理流程包括填写申请表、提供身份证明和相关材料、面谈核实信息,最后领取离婚证书。办理时需注意准备齐全材料并遵守登记机关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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