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养孩子政府有补贴吗 |
释义 | 一般各地政府对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是有一定补贴的。 一、养不起孩子能将孩子送给别人养吗 可以,但送养人必须满足以下的条件: 1、孩子的监护人,当被收养人的父母死亡后,由孤儿的监护人作为送养人,而监护人通常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近亲属。 2、社会福利机构,是指各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所兴办的慈善机构。 3、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比如双方患有严重的疾病等。 二、孤儿收养程序是什么 孤儿收养程序是: 1、孤儿监护人同意,申请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可以向社会福利机构申请; 2、确定收养登记机关,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到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区县民政局办理; 3、办理收养登记,收养关系当事人达成收养协议后,应当按照当地收养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交有关材料,办理收养登记,建立收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三、领养小孩去哪个地方领养 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者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组织作监护人的,在该组织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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