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道理很简单,因为被继承人死亡时,被继承人的儿子,也就是孙子女的父亲还健在的话,那按照 第一顺序继承,涉及不到孙子女;如果被继承人的儿子,也就是孙子女的父亲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继承人的子女,也就是被继承人的孙子女代为继承,实际上仍然按照第一顺序继承,涉及不到 第二顺序。只要孙子女健在,均按照第一顺序继承,涉及不到第二顺序继承问题。 那么,继承所需要的材料有什么?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遗产证明; 3、死者生前单位或所在社区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亲属关系证明须详细写明死者的父母亲情况、配偶情况、子女情况,已死亡的人员可不写身份证号码。 4、其他证明文件,如独生子女证、婚姻关系证明、户口本。 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不分或少分遗产? 1、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 2、不尽扶养义务; 3、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 以上就是关于上述问题的回答,你清楚了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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