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法院执行了,应该怎么处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立案庭确定自己的案件是否符合立案条件、是否已经受理,待确认后,直接向承办人员索要执行局内勤或书记员的电话(办公室、手机均可)。正常情况下,你所申请的执行案件在第二天就由立案庭将电子版和纸质版卷宗材料转给了执行局内勤或书记员,找到执行局内勤或书记员,案件已由执行员在网络上将被执行人的银行、支付宝、微信、车辆、房产等财产信息查询过了,同时会向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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