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用人单位 拖欠工资 ,劳动者可以依法向 劳动争议仲裁 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 工伤 医疗费 、经济补偿或者 赔偿金 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法律客观: 《 劳动法 》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 工资 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 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 解除劳动合同 后,未依照本 法规 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