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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欠条上的未偿还款项究竟是什么?
释义
    欠条是个人或单位在欠款、欠物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凭证性应用文,用于证明一方欠另一方财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上的签字或盖章并不意味着保证人身份或承担保证责任,除非有明确表明或通过其他事实可以推定,否则法院不支持出借人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分析
    欠条中下欠的意思是归还一部分之后还欠(若干数目)。欠条,是个人或单位在欠款、欠物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凭证性应用文。欠条今天也有人称作“白条”。欠条也是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为证明一方欠另一方财物而立下的字据,一种凭据类应用文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第21条规定: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拓展延伸
    欠条上的未偿还款项有哪些途径可以追回?
    要追回欠条上的未偿还款项,可以采取多种途径。首先,可以通过友好协商与债务人进行沟通,了解其还款意愿和能力,并寻求达成还款协议。其次,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如起诉债务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通过查封、拍卖财产等方式追回欠款。此外,可以委托专业律师进行法律追索,通过法律手段追回欠款。还可以考虑债权转让,将债权转让给第三方,由其来追回欠款。另外,如果债务人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可以申请工资、银行账户等的强制执行,直接从其收入中扣除欠款。总之,追回欠条上的未偿还款项需要综合考虑各种途径,并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第21条规定,债权凭证如借据、收据、欠条等,未明确保证人身份或承担保证责任的,法院不予支持。要追回欠条上的未偿还款项,可通过友好协商、法律途径、债权转让等多种途径。需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方式,综合考虑各种因素。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民间借贷纠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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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5:4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