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法院会通知被执行人,执行员在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之后,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如果一方拒绝履行的,则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一般是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