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再婚的继子女有继承权,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继子女是指在丈夫和前妻之间或妻子和前夫之间所生的子女。继承开始后,按法定继承处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的方式处理;有遗赠扶助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根据法律规定,继承按下列顺序进行: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继承;第一顺序没有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