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商独资公司担保流程是怎样的 |
释义 | 外商独资企业设立担保的具体流程如下: 1、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2、与债权人、债务人订立书面的担保合同; 3、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 4、正式设立担保。 一、公司减资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减资的程序如下: 1、提出减资方案。通过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确定具体的减资方案。 2、形成减资决议。经过股东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减资方案。 3、通知债权人。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4、债权人同意。通过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征得债权人对公司减资的同意。 5、办理变更登记。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二、反担保合同的效力与实现条件是什么 反担保合同的效力是在合同当事人之间具有法律约束力。实现反担保合同的条件如下: 1、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才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2、债务人以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3、只有当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抵押或质押担保时,债务人才能向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4、必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依法需要登记或者移交占有的,应当办理登记或者移交占有手续; 5、需要原担保的担保人根据担保合同的实际情况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因承担担保责任而获得对债务人的追偿权; 6、债务人未能偿还担保人因担保责任而遭受的损失。 三、公司合并一般经过哪些程序 1、股东会决议。 根据《公司法》第44条第2款和104条第2款的规定,公司合并的决议,在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在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订立合并协议。 公司合并性质上属于一种合同行为,因而应当遵守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订立合并协议。 3、编制资产负债表即财产清单。 根据《公司法》第174条的规定,公司合并应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编制资产负债表的目的是为了便于了解公司现有资产情况,财产清单应包括公司所有的动产和不动产、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以及其他财产,并须分明别类标明价格,记载于财产目录表中。 4、通知债权人并公告。 《公司法》第174条规定:公司应自做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5、债权人异议权。 公司应自做出合并决议后,指定一定期限允许债权人提出异议。债权人在此期间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承认合并。《公司法》第174条规定,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6、办理相应的工商登记。 在吸收合并中,因合并而继续存续的公司需办理变更登记,因合并而消灭的公司需办理注销登记;在新设合并中,新出现的公司需办理设立登记,应合并而消灭的公司则需办理注销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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