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车卖出去了对方一直不过户可以发出书面催告,与其约定过户履行期限;卖也可以直接视作违约处理,由买方承担违约责任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进行相应损失赔偿;或者采取起诉手段,如法院判决后买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由法院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 所需材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 2、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原件或者原件及复印件。其中,二手车销售发票、《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应当是原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原件(海关监管的机动车); 5、行驶证原件; 6、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张贴机动车标准照片和车架号拓印)。 7、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8、机动车标准照片1张; 9、《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代理申请的机动车登记和相关业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