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何解析2014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三第43题 刘某与曹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刘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曹某依约支付租金。曹某向法院提出的下列哪一主张可能构成反诉?() A.刘某的支付租金请求权已经超过诉讼时效 B.租赁合同无效 C.自己无支付能力 D.自己已经支付了租金 【答案】B 【考点】反诉 【解析】反诉,是指在诉讼程序进行中,本诉被告针对本诉原告向法院提出的独立的反诉请求。反诉的特征之一是“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出独立的反请求”,在四个选项中只有选项B“租赁合同无效”构成反请求。选项A、D属于抗辩,选项C中的无支付能力既不属于反请求,也不属于抗辩,是对自身偿债能力的客观描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