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让与合同类型有哪些 |
释义 | 债权让与是无名合同。债权让与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享有的债权全部或者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转让是债的关系主体变更的一种形式,它是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情况下,通过协议将债的关系中的债权人进行变更。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债权让与是不是负担行为 债权转让是负担行为。债权行为是相对于物权行为而言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以债之发生为内容、并以债权和债务的取得和负担为目的的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债权行为从债务负担的角度可称为债务行为,或负担行为。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条,因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由让与人负担。 民法典关于债权让与有哪些规定,民法典债权让与 民法典关于债权让与的规定如下: 一、下列债权不能进行转让: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其中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二、债权转让需要通知债务人,否则转让对债务人不生效。而且除非经受让人同意的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 三、债权转让后债权的从权利也一并转让给受让人,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四、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 (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 六、因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由让与人负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哪种类型的债权不能被转让呢,哪种类型的债权可以转让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四)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虚假债权转让纠纷的类型有哪些? (1)剥离前已受清偿。 (2)剥离前变现抵押物或扣押物。 (3)真债权假合同。 (4)新贷还旧贷。 (5)法律上不能。 (6)转让后银行又接受债务人清偿而产生的纠纷。 担保是否必须签订担保合同,让与担保合同是否有效 担保人需要签订担保合同。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保证的方式; (四)保证担保的范围; (五)保证的期间;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该内容由 韩运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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