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妻子出轨,丈夫偷拍取证的行为犯法。法律规定,对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丈夫去偷拍妻子,其行为就会触犯到妻子的隐私权以及其肖像权,所以丈夫偷拍的证据不可以认定为是证据,其取证的行为不合法。 一、对方承认出轨有录音能算离婚证据吗 打离婚官司录音可以算证据。但是按照法律规定,证据的取得必须合法,而且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二、丈夫遗赠财产给情妇的行为是否有效 民事主体有权依照自己的意愿作出某些决定,按照自己的意愿从事一定民事活动。但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能违反法律,不能违背公序良俗。丈夫基于不正当婚外情关系遗赠财产给情妇的行为,违背了一般的道德准则和伦理要求,不符合公序良俗,因此不可以。但是如果情妇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三、起诉离婚偷拍录像能作为证据吗 起诉离婚偷拍录像不能作为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通过偷录偷拍法律取得的公证证据,应当具有证据效力。实践中还应特别注意取证方式的合法性。证据获取方式的合法性是证据具有法定资格的标志。法律禁止的所有取证方式都不能作为判决的依据。法律上禁止任何人故意设置陷阱,以达到其非法目的。陷阱使他人违背真实意志从事一些民事行为。这样获得的录音录像照片不能作为证据。此外,应要明确的是,当事人使用的相关设备必须是录音机、录像机、相机、录音电话等。这些都是法律明确允许公民个人购买的。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明确禁止销售、购买或者使用的,以及只有法定部门才能使用的专用监听设备,应当视为法律禁止非法使用监听设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