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只有邀约没有承诺合同是否成立 |
释义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要约人向受要约人发出承诺的,受要约人要作出承诺,并且承诺生效后合同才会成立的,只有邀约没有承诺的合同不成立。 一、承诺迟到怎么处理 承诺迟到的处理: 1、因受要约人迟延作出承诺,不能及时到达要约人的,为新要约,但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合同成立; 2、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是因其他原因致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该承诺有效,除非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 二、口头要约有法律效力吗? 口头要约有法律效力。当要约到达要约人时生效。要约的生效时间因要约的形式而异: 1、口头要约一般在被要约人理解时具有法律效力; 2、非口头要约一般在送达受要约人时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要约意味着与他人签订合同。口头要约一经作出,就能立即被要约人理解。即要约一经作出,即视为到达。因此,口头要约的生效时间是要约的生效时间。受要约人承诺的,合同成立。当然,如果口头要约发出后没有人承诺,合同就没有成立。 三、合同生效时间是怎样的 合同成立的时间就是合同生效的时间。合同的成立需要要约和承诺行为,要约人向受要约人发出希望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全部内容,在要约规定的时间内送达要约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若不需要通知,做出相应的承诺行为时承诺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即成立。因此在承诺生效时,合同即生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条,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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