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连续献血五年政策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参与无偿献血,一旦献血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患病需输血时,可享受免费用血待遇。在身体健康时献血,其实也是一种保险行为,是一项利人利己利社会的好事。 《黑龙江省献血条例》规定,无偿献血者自初次献血30日起,可凭身份证和《无偿献血证》按下列规定免费用血: 5年内可享用献血量3倍的血量5年后,可享用献血量等量的血量5年内献血量累计满600毫升以上的,10年内免费享用所需血量5年内献血量累计满800毫升以上的,15年内免费享用所需血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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