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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撞人后是否需要支付医药费?
释义
    开车撞人后,法律未规定责任方垫付医疗费用,但医疗机构不得因费用未支付而拖延救治。根据实际情况,可自行决定是否垫付,并可向保险公司追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5条,肇事车辆参加保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保险或逃逸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并有权向责任人追偿。
    法律分析
    (按标准不生产)开车撞人后,法律并未规定事故责任一方应当先行垫付医疗费用,但是医疗机构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要不要垫付,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垫付后可以向保险公司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拓展延伸
    责任划分:撞人后的医药费由谁承担?
    在撞人事故发生后,涉及到支付医药费的责任划分是一个关键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责任的承担通常取决于事故的具体情况和各方的行为。一般情况下,如果事故是由驾驶员的过失或违规行为导致,那么驾驶员应承担支付医药费的责任。但是,如果事故中存在其他因素或其他人的过失,责任的划分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在确定责任和支付医药费的问题时,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并依据法律的规定进行判断。建议当事人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意见和帮助。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开车撞人后的医疗费用支付责任,法律并未明确规定一方应当先行垫付。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抢救受伤人员,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如果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保险公司应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如果费用超过责任限额或者未参加保险或肇事后逃逸,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可以先行垫付,并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因此,当事人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垫付,并可以向保险公司追偿。如果遇到此类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意见和帮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二十三条 精神损害抚慰金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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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10:5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