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标侵权鉴定方法与标准 |
释义 | 这段内容介绍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侵权行为的四个要素以及相应的法律处理方式。要素包括:必须有违法做法存在、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违法做法人主观上具有犯错、违法做法与损害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对于商标被侵权的情况,当事人可以与侵权人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法院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起诉。在处理过程中,侵权行为人会受到罚款等处罚,情节严重者可能会被从重处罚。 法律分析 以下四种要素共同构成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侵权行为: (一)必须有违法做法存在,即指做法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做法; (二)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即指做法人实施的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做法导致了商标权人的损害后果。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会给权利人导致严重的财产损失,同时也会给享有注册商标权的单位等带来商誉损害。无论是财产损失还是商誉损害都属损害事实。 (三)违法做法人主观上具有犯错,即指做法人对所销售的商品属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事实系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四)违法做法与损害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即指犯法做法人的销售做法与导致商标权人的损害结果存在前因后果的关系。 一、商标被侵权了怎么办? 商标被侵权了,当事人可以与侵权人协商解决。若双方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 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结语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是一种严重的侵权行为,必须满足四个要素:违法做法、损害事实、犯错和因果关系。当事人可以与侵权人协商解决,若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寻求帮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被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工具,并处罚款。对于五年内多次实施商标侵权行为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应当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一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八章 附 则 第七十三条 本法自1983年3月1日起施行。1963年4月10日国务院公布的《商标管理条例》同时废止;其他有关商标管理的规定,凡与本法抵触的,同时失效。 本法施行前已经注册的商标继续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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