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处理离婚财产分割案件的受理费一般为50-300元,超过20万元部分按0.5%交纳。离婚案件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法律分析 1、起诉处理离婚财产分割案件,法院收取的受理费一般为50元至300元。若财产总额超过20万元,则需按照0.5%的比例交纳费用。 2、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非财产案件的受理费需按照以下标准交纳:(二)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如涉及财产分割,且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则不需另行交纳费用;如超过20万元,则需按照0.5%的比例交纳费用。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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