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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期不得少于()日?
释义
    法律分析: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十六条 招标人应当按照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招标人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第十七条 招标人应当合理确定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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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2:4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