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行政诉讼时效是六个月。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开始计算。根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诉讼流程如下: 1、原告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要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明确的事实根据; 4、属于受诉法院的管辖。 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