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证在符合管辖规定的条件下可以跨区办理。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 当事人提出离婚申请时,应持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由登记机关确认当事人身份,确定管辖范围。 协议离婚由民政部门负责,其情形是: 1.城市:协议离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街道办事处或者民政部门。 2.农村,协议离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镇、民族乡人民政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