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不给员工买保险,不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
释义 |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社会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一、公司没购买社保,怎么要求赔偿 公司应该补交,员工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二、员工工作一年以上没签合同 员工工作一年以上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合同的,属于违反法律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如果已经建立劳动关系的,但是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也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只要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就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三、没有签劳动合同要交社保 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向单位主张:一,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二,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三,如果为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十二月的双倍工资。(注意有一年的时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