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哈尔滨户口跨区迁移处理材料
释义
    律师分析:
    1、迁入地的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2、《户口迁出证明》;
    3、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学生户口迁移:
    1、《录取通知书》原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户口迁出证明》;
    4、转学的还需出具省教委转学批复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和学籍管理部门《转学证明》;
    5、退学的需出具学籍管理部门的《退学证明》原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4 9:4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