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这两天在处理劳动争议方面的案子,集中研究了两大问题: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工资,奖金,不缴纳社保的损失等争议仲裁时效问题,离职后的劳动者对这些劳动争议事项一定尽早在一年内提出,以免超出仲裁时效。 2、超龄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与单位的关系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受伤了能否认定为工伤? ​​​对于第一个问题,一般是认定为劳务关系。对于第二,查阅了很多案例,对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到达退休年龄,未享受社保待遇的,认定为工伤的比较多。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仲裁,诉讼程序这一系列走下来,到实际拿到赔偿可能会很耗时耗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