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取保候审是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所采取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如果构成犯罪的,以后仍然要被法院判刑。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如果经法院审查不能适用缓刑的,法院一般会在开庭之后先行决定逮捕被告人,从而出现了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在法院开庭后即被收押的情况。当事人被收监后的开庭时间有如下两种情况: 1、一般简单的案件开庭时间,例如个人涉嫌盗窃罪、交通肇事罪等应该是在3个半月内开庭。 2、遇到重大、疑难等特殊案件开庭时间,例如涉嫌故意杀人罪、组织领导传销罪等应该是在1-3个半月内开庭。此外,遇到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那么开庭时间也就相应地延长。案件特批准,将又可能是导致开庭时间无法确定下来,也存在有些案件延长到几年之后才开庭的。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六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