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不可以。监察委员会留置的对象是有要求的,留置的对象是涉嫌贿赂、失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犯罪的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二十四条 被调查人涉嫌贿赂、失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二)可能逃跑、自杀的;(三)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的;(四)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可以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留置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