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规模上个月的发票怎么作废 |
释义 | 如果发票要作废,必须在当月作废,跨月是不能作废的,普通发票冲红后,可以重新再开具新的发票。 一、跨年红冲发票有什么影响 跨年的增值税发票红冲和普通的跨月不跨年的增值税发票红冲没有区别,申请的流程和开具的流程都是一样的,没有特殊的规定,只是因为红字发票跨年涉及到以前年度的损益类科目,所以跨年的红字发票入账时需要涉及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并涉及到企业所得税年报的调整。 二、酒店发票可以重开吗 如果是本月开具的发票,就将这张发票作废重新开一张咨询佣金的发票就可以了;如果是隔月且在认证有效期内(90天)需要重开的话,将让对方单位(收票方)出具未抵扣的证明,你单位向当发税和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税务部门核实后同意并提供能开支具销项负数的发票的手续,你单位开与原开错的发票金额和项目一致的红字发票,而后重新开具正确的发票就行了。 三、跨月作废的发票当月还要交税么 跨月作废的发票当月不需要交税。当月的发票退回来后,可以直接作废,不用纳税;过月的发票如果退回来,而且已经申报纳税,可以申请开红票冲减当月纳税额。开红票税务局有一套资料需要填写,同时经税务机关同意,具体手续可以咨询当地税务机关。如果是增值税普通发票,跨月不得作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 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验。 第十六条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代开发票。 禁止非法代开发票。 第十七条临时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凭所在地税务机关的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领购经营地的发票。 临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内跨市、县从事经营活动领购发票的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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