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转错账不退回违法吗 |
释义 | 转错账不退回违法,属于不当得利。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一、工资发多了是否要退回去 工资发多的,属于不当得利,当事人应当将多发的工资退回去。 根据法律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用人单位只需要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劳动者发放足额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不小心多发的,多发的部分应当属于不当得利,劳动者必须将多发的部分退还给用人单位。劳动者拒绝退还的,用人单位有权去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认为情况属实的,应当作出相应的判决,让劳动者将多发的工资退还给用人单位,判决书生效后,劳动者逾期未退还的,用人单位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强制劳动者退还工资。 二、不当得利的行为有哪些 不当得利的行为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例如拾金而昧、代保存而不归还等。不当得利的法律事实发生以后,就在不当得利人与利益所有人(受害人)之间产生了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即利益所有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应得的利益,不当得利者有义务返还。 三、退款成功后收到货不退是否犯法 退款成功后收到货不退,这种行为是违法的。但是,只要买方及时退货,就不违法。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依据的,受损人可以要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所以买方私自留下货物,属于不当得利的行为,数额较大的,卖方可依法要求留下货物的买方承担法律责任。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依据而获得利益。法律事实发生后,不当得利人与利益所有人之间存在权利义务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九百八十七条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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