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法律行为生效的条件 |
释义 |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之间通过自愿达成的协议,建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在民事法律行为中,其生效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行为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的当事人必须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 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真实意思表达:民事法律行为的当事人必须真实地表达其意思,表达的意思必须是合法的,不能违反法律规定,且表达的意思必须是真实的,不能存在欺诈、威胁、误解等情形。 3. 行为的内容合法:民事法律行为的内容必须合法,即不能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道德。 4. 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同的民事法律行为有不同的形式要求,例如,买卖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 5. 行为没有被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协议无效:民事法律行为不能违反法律规定,如果法律规定该行为无效,或者当事人协议无效,则该行为不生效。 综上所述,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需要满足行为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合法、真实意思表达、行为的内容合法、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行为没有被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协议无效等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时间】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四条【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基于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也可以基于单方的意思表示成立。 法人、非法人组织依照法律或者章程规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作出决议的,该决议行为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的定义】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生效时间】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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