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局要求劳动合同到劳动部门备案吗? |
释义 | 劳动合同不需要劳动局备案,双方签字或盖章即生效,但要真实协商。若存在欺诈或胁迫,劳动合同无效,对方可解除合同。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如用人单位不交付,劳动者可举报、申请调解或求助工会获取合同文本。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不需要去劳动局备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前提是双方处于真实意思表示协商签订或者变更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对方可以因此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签订或者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也可以通过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工会求助等方法讨要劳动合同文本。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备案制度的目的和流程是什么? 劳动合同备案制度旨在确保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公平性和有效性,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备案的目的是监督和管理劳动合同的履行情况,防止劳动法规的违反和劳动争议的发生。备案流程一般包括劳动合同的填写、提交、审核和登记等环节。劳动双方应按照规定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劳动部门进行审核和登记,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备案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法律保障,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结语 劳动合同备案制度的目的在于确保劳动合同的合法、公平和有效,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备案流程包括填写、提交、审核和登记等环节,劳动双方应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备案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法律保障,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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