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公司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对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不经清算程序,分为两个以上的公司。在我国,公司分立有派生分立与新设分立两种形式。 派生分立,又称存续分立,是指公司将一部分资产分出去另设一个或若干个新的公司,原公司存续,另设的新公司办理开业登记,存续的原公司办理变更登记。即为“原公司存续+新设公司”模式。 新设分立,又称解散分立,是指公司将全部资产分别划归二个或二个以上的新公司,原公司解散,原公司办理注销登记,新设公司办理开业登记。即为“续新设公司+新设公司”模式。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改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债权人向分立后的企业主张债权,企业分立时对原企业的债务承担有约定,并经债权人认可的,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处理; 企业分立时对原企业债务承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或者虽然有约定但债权人不予认可的,分立后的企业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三条 分立的企业在承担连带责任后,各分立的企业间对原企业债务承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根据企业分立时的资产比例分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