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职务犯罪中,主观故意和过失是两个重要的概念。主观故意指犯罪人明知自己的行为违法,仍然故意实施的行为;而过失则是犯罪人由于疏忽、不谨慎或缺乏必要的注意,造成了犯罪结果。 在职务犯罪中,主观故意和过失的界限实际上是很模糊的。一方面,犯罪人在职务犯罪中往往会有某些动机或目的,这些动机或目的是否构成主观故意很难确定;另一方面,犯罪人在执行职务过程中也可能出现一些不可预见的意外情况,这些情况是否构成过失也需要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 1.《刑法》第十三条:犯罪分为故意犯和过失犯。 2.《刑法》第三十七条:职务犯罪是指在国家机关、军队、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中担任领导职务或者负责人员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经济犯罪或者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犯罪行为。 3.《刑法》第三十九条:职务犯罪中的故意犯罪,依照本法规定从重处罚;职务犯罪中的过失犯罪,依照本法规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