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共同出资购买房产证后,属于共同财产。协商无果可向法院申请处理。如双方都要求拥有所有权,可竞价取得;如一方要求所有权,需评估房屋价值并进行补偿;如双方都不主张所有权,可拍卖或变卖房屋并分割所得价款。 法律分析 婚后夫妻一次性出资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方式如下:如果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则人民法院将按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同意竞价取得,则应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则评估机构应按市场价格对房屋进行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则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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