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合同解除后,双方需要协商处理已经交付的货物或服务。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法律规定以下处理方式: 1. 根据合同约定处理:合同中应当规定双方解除合同时的处理方式,如退还货款或返还已交付的货物。 2. 根据合同性质处理:根据合同性质和交易方式,可以退还货款、退还货物或取消已经提供的服务。 3. 根据法律规定处理:若合同未规定解除方式或处理方式不明确,可参照相关法律规定,如《合同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退回对方已经收到的财产,并赔偿因不履行合同所造成的损失。” 法律依据: 1. 《合同法》第七十五条:“当事人应当退回对方已经收到的财产,并赔偿因不履行合同所造成的损失。” 2. 《民法典》第五十条:“当事人应当履行其约定的义务。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或者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3. 《民法典》第六十七条:“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应当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包括因延迟履行损失。” 以上是关于解除合同后,如何处理双方已经交付的货物或服务的法律分析及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