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道路救援特约可享受几次免费次数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不同的保险公司,针对非事故道路救援的次数也不相同,尤其是按照保险协议中的约定,都是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执行的。比如太平洋保险、平安、大地车险的免费道路救援里程为100公里内免费,人保免费道路救援里程50公里,安盛天平为30公里,而阳光车险根本没说明救援里程,比较笼统。 对于救援次数不止在救援里程方面,各保险公司在免费救援方面均有不同规定。例如人保规定网上投保客户可在全国享受全年无限次免费故障车救援服务,每次故障救援拖车免费范围为50公里。太保对非保险事故导致的车辆抛锚可提供不限次数的100公里以内的免费拖车服务。 安盛对非事故车辆提供30公里免费救援。而且天安保险还表示拖车距离50公里以内免费,超过距离酌情收费。就没有一个相对范围内的规定,每家保险公司都是按照自己的情况进行非事故车辆道路救援的。 在服务范围上,中国太保官网显示,客户车辆在全国范围合法使用过程中非事故造成的车辆抛锚,都可以申请公司的道路救援服务。而天安保险、中国平安官网显示,公司免费救援范围为12座以下非营业用客车、轿车,全国范围都可以施救。 人保官网显示,网上投保客户可在全国享受故障车救援免费救援服务。太平车险官网显示,其推出的免费救援服务针对非事故故障车,9座以下非营运客车且购买商业险的客户;大地车险则只向“大地之友客户俱乐部”会员提供该项增值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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