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认定聚众斗殴罪中的斗殴故意是:行为人具有主动纠集他人,故意实施互相殴斗行为的主观心态。即行为人明知该种行为可能构成危害社会的后果,仍然放任或者促成该后果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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