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违反财产报告正常消除是2年,严重的延长1-3年,有的情况是不会自动解除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章》 第二条规章,被执行人具有本规章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章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在这里建议大家,做事情要诚实守信,避免纳入失信名单,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也是为自己和家人负责。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章》第二条 被执行人具有本规章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章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