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合同人去世了,怎么办理房产证 |
释义 | 认购房屋的定金返还问题,主要分为五种情况:买方未按认购书规定时间、地点签约、卖方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正式合同签订后一方违约、双方无法达成一致、认购书无效。在不同情况下,定金的返还方式也不同,有的是“不予返还”,有的是“双倍返还”,而有些情况下则需要全数返还定金。 法律分析 1、如果买方没有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去签约,属买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属卖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2、如果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正式签订合同,则定金在买方履约后,可抵作楼款或收回;双方履行正式合同过程中,一方违约的,适用“不予返还”或者“双倍返还”。3、如果双方都不存在上述第一项的违约行为,仅对预售(销售)契约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卖方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方。4、如果一方在正式签约时对认购书中确认的条件,如价格、房号、面积等进行修改而导致签约未成,视为违约,买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卖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定金。5、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房屋认购书无效的情况,定金必然要返还。 拓展延伸 在购房合同人去世后,房产继承问题成为了一个必须要解决的问题。首先,需要确认购房合同上的继承人是否与遗产继承人一致。如果不一致,需要寻求法律帮助来解决这个问题。其次,需要进行遗产分配和继承人的确认。在确认继承人之后,需要进行房产过户手续。这个过程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遗产分配出现争议,需要寻求法律途径解决。购房合同人去世后,处理房产继承问题需要遵循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继承人的权益得到保障。 结语 购房合同中的定金返还问题,根据不同情况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如果双方都没有违约,则定金全数返还买方;如果一方违约,则适用“不予返还”或者“双倍返还”;如果房屋认购书无效,则定金必须返还。在购房合同人去世后,需要遵循相关法律规定,确认继承人并进行房产过户手续,如有争议需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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