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违约金比例查询:买卖双方如何划分损失? |
释义 | 买卖合同违约金比例的上限一般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过高或过低可请求法院减少或增加。违约金与定金不能同时适用,甲方违约时可选择双倍返还定金或按约定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合同中预先约定的一方向对方支付的一定金钱,属于赔偿性违约金制度。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或违反法律规定时无效。免除故意或重大过失责任的条款也无效。 法律分析 一、买卖合同甲方违约金比例最高是多少? 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合同中既约定了违约金,有约定了定金。一方违约时,可选择适用定金罚则或违约金条款(两者不能同时适用)。因此,如果因甲方过错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可选择要求甲方双倍返还定金,或者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二、合同违约金有哪些法律特征? 根据现行民法典的规定,违约金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是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合同条款之一); 2、是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定额损害赔偿金); 3、是对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约定(不同于一般合同义务)。 关于违约金的性质,一般认为,现行民法典所确立的违约金制度是不具有惩罚性的违约金制度,而属于赔偿性违约金制度。即使约定的违约金数额高于实际损失,也不能改变这种基本属性。关于当事人是否可以约定单纯的惩罚性违约金,民法典未作明确规定。通说认为此种约定并非无效,但其性质仍属违约的损害赔偿。 三、哪些情况属于免责条款? 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将免责条款订入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2、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的; 3、免责条款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4、免责条款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5、免除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所生责任的条款无效; 6、免除根本性违约所生责任的条款无效。 结语 合同违约金的上限一般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如果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或增加。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时,可请求法院增加;约定过分高时,可请求法院减少。根据现行民法典,违约金是合同中预先约定的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属于赔偿性违约金制度。免责条款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或违反强制性规定。故意或重大过失以及根本性违约责任不可免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三十四条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章 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第五十一条 合同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合同标的为提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交付时间;前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合同标的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合同标的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并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合同当事人对交付方式、交付时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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