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什么 |
释义 | 以下财产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1、一方的个人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用以及残疾人生活津贴等一些赔偿或补偿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说明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的专用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财产的。 不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离婚时,一般不予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