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姻关系下的共同财产,即法律上所认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那么,存款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呢? 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注意,上述的共同财产都是产生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是一方结婚前的财产,那么应当归个人财产。《民法典》第1063条就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对于存款,如果是一方结婚前的存款,那么自然是按照其个人财产处理,但如果是结婚后,夫妻一方工资、奖金、劳动报酬等形成的存款,则应当按照共同财产处理。对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当进行分配。 另需注意,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依照上述规定认定财产的归属即可。如果有约定婚前的存款也是共同财产,那么就应当是共同财产。
该内容由 梁勤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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